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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诊改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02-21

各系部、处室:

为持续推进诊改工作常态化运行,促进诊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学院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修订)》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诊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年度工作诊改总结

各系部、处室对照学院内部质量监测平台中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成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改进。以《2022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党字〔2022〕35号)附件12为参考模板,撰写本部门2022年度工作诊改报告并将电子稿及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纸质稿交诊改中心。

完成时间:2023年3月6日前

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二、各层面诊改工作推进

各诊改牵头部门指导各质量保证主体进一步强化诊改理念,将诊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在日常,做好诊改计划、过程性督导及周期性总结,通过常态化诊改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完成时间:2023年2月27日前,诊改专班完成学院诊改报告的修改完善,学生处提交2021-2022学年学生层面诊改报告,组织部(人事处)提交2022年度教师层面诊改报告。其他工作年度内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诊改专班

配合部门:各系部

三、诊改平台建设

信息技术中心牵头,组织做好诊改平台与各业务平台数据对接共享,充分发挥诊改平台实时监测预警功能。各诊改牵头部门结合本层面诊改监测点,积极推进相关业务平台建设与升级完善,推动实现监测点数据均通过业务平台实时采集。

完成时间:3月20日前完成2022年全年业务数据更新,其他工作年度内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各系部、相关处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系部、处室务必按要求做好诊改工作,以诊改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各层面诊改牵头部门以学院实施方案为依据,做好本年度诊改工作安排,相关通知须通过学院协同办公平台印发,要求有学院通知编号或使用学院红头便笺。

(三)因涉及到2022年度高职院校绩效评价工作,部门2022年度工作诊改报告、2021-2022学年学生层面诊改报告、2022年度教师层面诊改报告、学院诊改工作总报告务必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

联系人:姜春梅(校本部行政楼430室)

邮箱:zlglbgs2021@163.com

 

教育教学诊改中心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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