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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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诊改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07-03

各系部、处室:

为扎实高效开展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持续完善和促进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高效运行,驱动年度各项工作出成效,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修订)》《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诊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自我诊断报告

按照迎接省教育厅诊改复核要求,诊改专班成员对本层面(部门)诊改工作开展情况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进一步完善自我诊改报告,高职教育研究中心(教育教学诊改中心)梳理汇总后形成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报告。相关要求及责任分工见附件1。

责任部门:诊改专班

完成时间:2023年9月8日

二、各层面上一诊改周期工作总结和相关诊改复核材料

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诊改牵头部门,指导各层面质量保证主体,对照本层面目标标准开展常态化自我诊改,核对和审核现已提交的各项材料,撰写和完善本层面上一诊改周期诊改报告,制定和补充完善新一轮诊改工作计划。同时要对各质量保证主体的诊改报告、诊改工作计划的格式、内容进行严格要求,对诊改报告、诊改计划的质量严格审核把关,指导各质量保证主体牢固树立诊改理念,将诊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在经常,切实在各层面常态化诊断与改进过程中,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体材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责任部门:诊改专班

配合部门:各系部

完成时间:专业、课程、学生层面2022-2023学年诊改报告于2023年9月8日前完成;教师层面、学校层面2023年度诊改报告于2023年1231日前完成。

三、各层面常态化监测预警材料准备

目前,学院大数据分析与决策预警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数据未能实现实时有效对接,系统中缺少2022-2023学年相关层面数据,距离对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准确预警、及时处理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信息技术中心要与各层面诊改牵头部门进行对接,拿出可靠有效的方案,并及时推进落实,有效落实诊改复核对常态化预警提出的要求按照实时预警,精准预判的目标,有效发挥监测预警在诊断改进中的作用。

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中心、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

完成时间:2023年9月8日

四、各层面监测点调整

结合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新版“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中五个层面数据表采集项及采集点,结合升本工作、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质培优、“双高计划”等重点工作,特别是新时代新阶段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新要求新标准,对各层面监测点进一步梳理优化,在监测点的设置上做到科学合理、必要有效,目标明确、标准严谨,过程可控、成效可测。

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中心、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

完成时间:2023年9月8日

五、部门年度工作诊改总结

各系部、处室对照学院办学质量评价管理平台中的履职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成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改进。以《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党字〔202342)附件8为参考模板,撰写本部门年度工作诊改总结。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初(具体时间在部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中另行通知)

牵头部门:高职教育研究中心(教育教学诊改中心)

责任部门:各系部、处室

六、有关要求

1.各系部、处室务必按要求做好2023年下半年诊改相关工作安排和部署,持续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量,达成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2.各层面诊改牵头部门应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抓好本层面诊改工作,及时协助各部门解决在诊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适当提供培训,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各部门将本层面的诊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3.请各部门按时间节点要求将材料交至高职教育研究中心(教育教学诊改中心)430办公室。纸质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电子稿发送至zlglbgs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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